我叫夏侯惇,开局是个大将军,后来成了乞丐。我爱的人,因我而死。我屠万人跨越一千八百年,目的,只有一个——救活柳樱樱。
我穿越到一个陌生的世界,听说是公元2009年。
你们先不要跟我说什么救人,更不要说套路装逼打脸系统金手指重生穿越废材无敌无限种田秘籍炼丹修仙纯爱种马后宫龙傲天!!!
先听我说!
我!要!吃!饭!
三!天!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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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展开更多简介 / 收起【花果山上的小桃花:佳作预定,暂待观察】重点提示第一人称,实在接受不了的请退让,但是这本幼苗真的很不错,第一人称也很合适,还请大家先看看再做决定吧。
我,夏侯惇,打钱!
主角夏侯惇,男女皆宜,轻松风格正剧,作者很认真。
夏侯惇穿越到现代,点子很不错,作者发挥得也很好,有一种蛇精病一样的欢脱感。文风上前几章有点像欢乐书-客的《大帝也要双马尾》,属于轻松中带一些可爱,虽有些跳跃,但作者是有功力的,与内容也比较契合,而且在之后作者表现出了自己的风格,有些话本小说的味道,初看可能不习惯,多看几章便好了。
让人眼亮的在于主角没有一开始就来到现代,而是先写了十来章古代之后主角才来到现代(而且是09年),可能是有什么安排。我觉得这点很好,因为这很好地丰满了主角形象,也让主角在都市的行动有迹可循。如果一开始就在都市的话那主角势必要更接近大众心中的刻板印象,作者这么来肯定不是想写一本套路之作,piapiapia鼓掌。
同时夏侯惇穿越之后的表现很正常,该有的懵懂和落魄都有,但又不至于变成一坨智障,也没有开金手指大杀四方,算是清流。至于林三和张烨……那是致敬,致敬懂吗!(作者语)
槽点在于前期走向有点小言了(虽然蛮合理),后面还好,而且作者没有着急,剧情的发展很有条理。
此外还有一言写给读者,虽然作者显然做过工作,但这种作品肯定不可能一点纰漏都没有,鉴于本书是在都市分类而不是历史,那此情况也是可以理解的,希望大家不要吹毛求疵,除了某些实在碍眼的地方,就不要麻烦体育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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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发表一下我对第一人称的看法。
事实上我是不忌讳第一人称的,诸位也不必视"我"为洪水猛兽。网文圈形成这样的风气主要是因为很多一时冲动的作者写书时爱用第一人称,此文往往充满自恋龟毛,毁人三观。然而发展到现在,敢用第一人称的大都有底气,而第一人称也是有优势的,驾驭得好出神作,尤其是对轻松风格来说,比如《希灵帝国》(《异常生物见闻录》伪第一人称)和《史上第一混乱》,正剧也有《冒死记录》等等,所以诸位实在没必要只应第一人称就放弃一整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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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作者菌的认真程度让人惊叹啊,因为书里没曹操一直是阿满,所以我本来想吐槽,还发了本章说,然而书评还没写完就发现作者已经回复给我解释了,点三十二个赞!
❤️8 收录于:2017-09-03;删除于:2017-09-08这个古穿现,都市小说,好像进入都市小说的套路了
❤️2 收录于:2017-08-27不一样的夏侯惇,我从三国来只为一红颜!
❤️4 收录于:2017-08-22;删除于:2020-01-20作者名下两本书,一个内容。第一本用第三人称,第二本用第一人称,我推荐的是第二本。
骨骼清奇的一本书,推荐。
❤️6 收录于:2017-08-20;删除于:2017-10-10新书推荐推荐,文笔很好,适合养养再杀
❤️5 收录于:2017-08-17;删除于:2017-10-12这本不错。。。推荐!
❤️7 收录于:2017-08-15;删除于:2020-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