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法律是为了保障中央人民政府派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澳门的安全。
《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已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自1999年12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