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喜欢的书,分享给大家
很多都是历史文(大神书已经很有名了,就不推了,直推不是特出名的那种),第一次建书单,不是特详细,以后补全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南宋末年,天下大乱,有天命真人起于大漠,将入中国为天下主。
彗星坠落,赵泰苏醒,“我才是天命,统一天下我来!”
群臣:“大王,赶紧登基吧!大王!”
企鹅群541938403
6分粮草,于我个人6分,爽文也很白
收录于:2022-04-30标签:诸天无限 诸天 状态:连载
总字数:355.17w 真实粉丝数:3.28w
总收藏:6.11w 总推荐:3.48w
刷新时间:2023-12-09 00:03
“离婚,马上离婚!!!”
余欢水对甘虹怒吼道。
“苏明玉,给这是一百万,还你!”
苏明成堂堂正正站在自己妹妹面前道。
“蒋南孙嫁给我!”
章安仁在大学门口求婚。
《我是余欢水》《都挺好》《流金岁月》《小欢喜》《咱们结婚吧》《三十而已》
【穿越以都市为主】
7分粮草,于我个人8分粮草
收录于:2022-04-30标签:仙侠 幻想修仙 状态:连载
总字数:399.70w 真实粉丝数:25.78w
总收藏:76.41w 总推荐:64.85w
刷新时间:2024-11-21 21:07
仙道何其难!
更何况这个被一场瘟疫彻底改变的修仙界!
凡人身带疫病,仙人一旦接触,轻则修为下降,重则还道于天,于是仙凡永隔;
仙法不可同修,整个修仙界成为了一个巨大的黑暗森林;
……
李凡穿越而来,虽有雄心万丈,却只能于凡尘中打滚,蹉跎一生。
好在临终之时终于觉醒异宝,能够化真为假,将真实的人生转为黄粱一梦,重回刚穿越之时!
于是,李凡开始了他的漫漫长生路!
第二世,李凡历时五十载终权倾天下,但却遍寻世间而不见仙踪。只在人生的末尾得见仙人痕迹。
第三世,李凡殚精竭虑、百般谋划,却终抵不过仙人一剑!
第四世……
……
我,李凡,一介凡人,百世不悔,但求长生!
评价7分粮草,但以我个人口味10分仙草
收录于:2022-04-30【新书《满唐华彩》已发】
终宋一朝都未收复燕云,终宋一朝皆被外敌欺侮……南宋将亡之际,那些终宋一朝都没能达成的伟业,他要做到。
南宋末年,开局不错,有种淡淡的江湖权谋风
收录于:2021-09-20;删除于:2021-09-30大明帝国崇祯二年。
曾经强盛的帝国即将崩塌。
内有银川驿卒奋臂挥戈,九州幅裂。
外有建州新主东征西讨,挥师入关。
席卷陕西的旱灾里,刘承宗脚踏赤地千里,昂首阔步向前走。
再续开海传奇,乖乖ᥬ🌝᭄
❤️6 收录于:2021-08-31简介:纵横四海,明末大革命。
穿越到弘光朝,南京城破之际,还是马士英之子。
赵铭救江阴,战江南,将郑成功视为兄弟,把唐王当做可以辅佐的明主,可最终却兄弟成仇,君臣反目,扶明抗清,变窃明亡清……
书友群:160522963
这个作者终于转战起点了,不过依旧是明末,先加进来先……
从名字看,这是一本扶明的书,所以没啥好争论了,想看扶明的进就是,不想看的可能会有点失望,看了可能更难受,
主角是马士英的儿子,皇帝是隆武帝,还有国姓也是大腿
❤️10 收录于:2019-02-12温馨轻松幽默向。
故事很荒诞,人心很真实。
月老醉酒后误捆了黑白无常,于乐就跑趟地府,把这对好基友解开。
二郎神家的哮天犬爱上了嫦娥家的玉兔,于乐就飞赴广寒宫提亲。
孙悟空喝了子母河的水,终究还是怀孕了……
有麻烦,找于乐。
这个说法在三界内广为流传,都夸于乐是个好公仆。
好公仆于乐,却是源于一个泼天的阴谋,诸天神佛,妖魔鬼怪,皆被算计了在内。
于乐就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维护世界和平。
作者是山东省作协会员,青岛市作协会员。
我还有60章可看了,夹袄大叔????(没错,应该可以叫大叔)的文风依旧是那个文风,不错不错!
仙神高高在上,在大多数人心中就是逍遥自在,但是我从来都觉得仙神就是生命层次高一级别的生物罢了!同人一样,依旧存在七情六欲,依旧存在复杂的人性!(可能被起点茫茫书海洗脑了,仙神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
所以看夹袄将众神拔下神坛,留下的就是赤裸裸的现实!
一句飞升,终究沦为漫漫仙界的碌碌无为的众生!
说实话有点血淋淋般的真实,最近一段时间算是深有体会,所以夹袄大叔笔下的人物越读越有味道!
夹袄大叔文风我很喜欢,文笔也十分老道,读起来有我当年读中学或者高中课文的味道!不愧是传统文学的老手!看小说这么多年,论文笔我佩服的作者不多,尤其是写都市或者玄幻风的,夹袄大叔算一个!不是说大神们文笔垃圾,而是因为他们已经严重商业化了,如果他们不自己打破自己的商业版图,依旧是淡淡无味的语句!这也是没办法的,读者群体决定了他们必须要那样写!
少说两句!继续回到正题!
我是一颗树跟过来的,这本书我放了好久了,有段时间我很少看小说的,就算看也是看历史,很少看玄幻或者这种都市幻想类的!现在回来看看,依旧是那个味道,轻松的文笔下,是真实的世界!
仙草!!!!
❤️9 收录于:2017-09-02;更新于:2018-12-05在属下眼里他是英明神武的将军,在同僚眼里他是个精明市侩的小地主,在李自成眼里他是可堪一用的外省人,在崇祯眼里他是失陷亲藩的贼寇,在多尔衮眼里他是厚黑无耻的南人,在郑成功眼里他是值得信赖的盟友。
历史的节点在这一刻转动,潮流的波澜在这一刻起伏,欢迎阅读南明大丈夫,看高二哥再造天下。
作者已有三百万字完本作品一部,书友放心收藏。
欢迎加入话凄凉书友群,无管理冷清群号码:162357907有管理撕逼群160522963
本书已肥,很肥的那种,可以开杀了!!!
《崇祯十七年秋》作者话凄凉的新作,写过了三百万字加完本,老作者了,坑品有保障,大家大胆入坑!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十七年的结局无法接受,其实我觉得那样的结局虽然不讨喜,但是很符合那本书的发展趋势的。说实话,十七年前面有段确实要毒死人,但是写到后面大局观出来了,磅礴大气,带有一点淡淡的装逼感,很好,我很喜欢!
本书算是作者对市场的妥协了,文笔少了文青病的矫情,更加干练,读起来更加通顺加通俗易懂,就是错别字看的我强迫症很难受!
明末!扯不掉的是扶明还是自立的问题,其实我对两个观点不是很纠结,怎么写都好,故事能自圆其说就行。
这本主角高二哥高义欢在上本书也打过酱油,上本书二哥这个角色大家很喜欢,所以一出来老书友就有了熟悉感了!
二哥命运改变,后世灵魂穿越,开启另一条二哥装逼之路!但是以凄凉的文青病来看,穿越不过是一个噱头,科技树什么的有,但是不会莫名其妙的爆发,都会在明末科技树范畴中,所以这里要劝退一波了,免得到时候某些小白失望之后大骂一顿,大家都是看小说的文明人,不至于!
(不以成败论英雄,李自成这人很了不得,但是作为普通人,我真的的喜欢不起来,这人用枭雄来说我觉得不合适,应该用大魔王来形容,一个搅动腐朽大明王朝的混世大魔王!所以用上闯贼,喜欢老李的书友就不要喷我了!)
二哥家破于闯贼,从贼,起步于河南中州乱战之地!破左良玉,挡李定国,坑建奴,得良将,得三府八县之地,拥数万人马🐴
(突然觉得也挺白的,老白……)
刚刚说到了十七年,那么十七年的王相公自然跑出来打酱油了!
二哥这根搅屎棍已经将原历史搅了一通,药还是那药,汤可能就不是那汤了!有趣的是,南明登基的是太子,有趣吧!哈哈😄
嗯⊙∀⊙!写了这么多了,凄凉作死把王相公写进来,不要写蹦啊!
说实话,主角突然称王那一段看的我贼尴尬,要不是上本书吊着一点情怀,我是直接弃书了!我对主角称王不反感,但是作者在主角称王前衬托的不够,总给书友主角实力还不够称王的地步,有点小败笔!
如今跳过100多张,看着作者的那种大局观又出来了,所以我又跑回来订阅了!
虽不算仙草,但是对于老白来说:可读!!!
❤️24 收录于:2018-01-07;更新于:2018-11-11;删除于:2021-09-01标签:历史 两宋元明 状态:连载
总字数:265.51w 真实粉丝数:5074 评分:8.60
总收藏:1.87w 总推荐:19.08w
刷新时间:2023-08-31 18:55
明朝末年,北地狼烟四起,江南歌舞升平。世界东方,海洋贸易,繁花似锦,重商主义的胚芽在银山之下破开种皮。<br> 甲申国难,清军破关而入,中国分崩离析。铁蹄踏处,烟雨楼台,俱成灰烬,华夏民族的未来于黑暗之中浴血沉沦。<br> 大厦倾覆,独木难支,穿越者以文官之姿逆势崛起,吹响汉家文明复兴的最强音!<br> 已有270万字完本作品,人品保证,请放心收藏、订阅。
我觉得很严谨的一篇文章!
比作者上一部永历四年进步不少!
全文从国姓爷郑成功发家开始行动!一开始主角定位是国姓的后勤部长加隐形军师!
现在定位已经是郑氏集团二把手,未来领袖!不会脱离郑成功!
郑成功是我比较敬佩的一个民族英雄!文中对郑的刻写还是比较正面的和客观的!汉民族能够生生不息的存活到现在,甚至能够进行民族复兴,这些民族英雄值得我们尊敬!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了前段时间同样在书评区看到有人直呼孙中山先生为孙大炮!!!有点心痛!
不说也罢!!!说不过,我自己尊敬这么一位民族英雄就行!
说实话,作者写的挺好的,只不过个人觉得本书节奏整体上偏慢了,偶尔节奏慢点挺好的,整本书节奏都慢在如今这种快节奏生活中市场自然不会庞大!
❤️17 收录于:2017-12-12;更新于:2018-11-11标签:历史 架空历史 状态:完本
总字数:247.01w 真实粉丝数:13.45w 评分:8.60
总收藏:43.84w 总推荐:157.97w
刷新时间:2024-05-19 11:14
21世纪双料硕士,魂穿古代。<br> 没有戒指,没有系统,没有白胡子老爷爷,连关于这个世界的记忆都没有……<br> 贼老天,开局什么都没有,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这让我怎么玩?<br> 腹中饥饿难耐,心里郁闷透顶,唐宁忍不住抬头竖起中指:“贼……”<br> 有一物从天外飞来,正中额头。<br> 抱着大红绣球,晕倒之前,他只想问一句:“哪个杀千刀给绣球里塞了石头!”<br> 再睁开眼时……<br> 有丫鬟笑靥如花:“姑爷,小姐有请!”<br> 有女子眉眼如画:“相公,妾身有礼!”<br>
emmmmm
虽然依旧存在抄诗等俗套剧情,
但是文笔不错,
暧昧处理的也不错!
有一点,不知是不是赘婿不愠不火然后在5月搞事情后,
发现多了很多赘婿文,
哦!不,姑爷文
哈哈
主角这性情可以,我喜欢
❤️4 收录于:2018-11-11